今天我们要聊的,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极具争议、也极具魅力的作品——笛福的《摩尔·弗兰德斯》。这本书的全名非常长,叫做《那位举世闻名的摩尔·弗兰德斯小姐的幸运与不幸,她生于新门监狱,在长达六十余年的人生中,除了童年,曾十二年为窃贼,十二年为娼,五次嫁人,其中一次嫁给了自己的亲兄弟,十二年作为流放犯在弗吉尼亚生活,最终致富,诚实度日,临终忏悔。依据她本人亲笔回忆录撰写》。
这个书名本身就像一份人生档案,把主人公摩尔·弗兰德斯跌宕起伏、充满戏剧性的命运,一览无余地展现在读者面前。这本书出版于1722年,距今已经三百多年了。英国作家弗吉尼亚·伍尔夫曾直言《摩尔・弗兰德斯》是英国为数不多、无可争议的伟大小说之一。
而在中文世界,大家可能更熟悉笛福的另一部作品——《鲁滨逊漂流记》。如果说《鲁滨逊漂流记》是一部关于男性冒险、开拓与征服的赞歌,那么《摩尔·弗兰德斯》就是一部关于女性生存、欲望与救赎的史诗。它讲述的是一个女人如何在18世纪英国社会的夹缝中,用尽一切手段——包括欺骗、盗窃、重婚、出卖美色——只为求得一个“体面人”的身份,只为在这个残酷、苛刻的现实世界里,活下去,并且活得更好。
今天,就让我们暂时放下现代社会的道德标尺,一起走进300年前的英国社会。去看看一个生于监狱、长于孤儿院、没有任何背景、没有任何依靠的女人,是如何在那个时代里,一步步从社会最底层,走向财富与安宁的。去探索这位传奇女性的“发家史”,去审视那份藏在300年前的“经济账本”背后,对于金钱、婚姻与女性独立的真相。
摩尔·弗兰德斯的故事,要从伦敦的新门监狱说起。她的母亲因为偷窃了几块布料,被捕入狱,判处死刑。但当时的法律允许女犯人以怀有身孕为由施以缓刑,最终摩尔的母亲被改判流放北美殖民地。摩尔出生在监狱,六个月大时母亲就被流放,从此无依无靠。
三岁时,她被一群流浪的吉普赛人遗弃在科尔切斯特,当地教区把她送到孤儿院,交由一位善良的老嬷嬷抚养。这位养母给了摩尔一个相对安稳的童年,甚至教她读书写字,培养她的举止礼仪。摩尔渐渐长大,出落得美丽动人。她小时候的梦想非常可爱,也非常“物质”——她想成为一名“贵妇人”,而不想像其他底层女孩那样去做女仆。这个执念,后来贯穿了她的一生,也成为她所有悲剧与喜剧的源头。
养母去世后,摩尔被一位富有的大户人家收养。那个家里有两个儿子。大少爷风流倜傥,甜言蜜语,向摩尔许诺将来一定会娶她。摩尔信以为真,以身相许。但大少爷从未打算娶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孩,他只是玩玩而已。摩尔以为自己抓住了爱情和阶级跃升的梯子,结果大少爷玩腻了就把她甩给了自己的弟弟。二少爷却是真心爱她,娶了她。但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五年,两人育有两个孩子,但摩尔从未爱过这个丈夫。婚后第五年,丈夫去世,她把孩子扔给婆家,带着一千两百英镑的积蓄,离开了这个家。
此时的摩尔年轻、美丽、有钱,她深知没有男人依靠只能坐吃山空,她于是开始了“猎夫”生涯。因为在那个年代,婚姻是女性唯一合法的“商业投资”。她很快嫁给了一个亚麻布商人,以为他富有可靠。但没想到这个商人挥霍了她的积蓄后,一年不到就破产、负债逃往法国,留下摩尔独自面对债主。为了躲避追债,摩尔改名换姓,自称“弗兰德斯夫人”,躲进了伦敦的债务人收容区。
她很快又嫁给了一位种植园主,尽管她此时在法律上仍与布商有婚姻关系。种植园主在弗吉尼亚有庄园,摩尔随他前往美洲。到了弗吉尼亚,她与婆婆同住。这位婆婆和蔼可亲,经常讲述自己年轻时在伦敦的故事。有一天,婆婆坦率地告诉摩尔,自己当年是被流放的罪犯——这在美国并不丢人。摩尔猛然意识到,这位婆婆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!而更可怕的是,她现在的丈夫,竟然是自己的同父异母的亲兄弟!他们已经有了三个孩子。
这段违背人伦的婚姻让摩尔陷入巨大煎熬,最终她忍痛抛下家产独自返回英国本土,摩尔再次孤身一人,积蓄也缩水到了三百英镑。回到英国后,摩尔去了巴斯——那个著名的温泉胜地。在那里,她与一位已婚绅士发生了长达数年的婚外情。他们生了三个孩子,但绅士最终良心发现,结束了这段关系,留下摩尔独自一人。此时摩尔已四十二岁,虽然风韵犹存,但选择丈夫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少。
她把自己的不多的积蓄交给一位银行家打理。这位银行家为人善良,妻子出轨,他承诺离婚后就娶摩尔。摩尔并不排斥这个提议,但她先去了兰开夏郡,在那里遇到了詹姆斯——一个自称富有的爱尔兰人。摩尔让他相信自己是个有钱的寡妇,而詹姆斯也让她相信自己是个有产业的绅士。两人一拍即合,结了婚。但新婚之夜,真相大白——他们都是骗子,都想借婚姻大捞一笔。不过两人倒也豁达,友好分手,各自寻找更好的出路。
摩尔回到伦敦,发现自己怀上了詹姆斯的孩子。她寄宿在一位专门接生和拉皮条的老妇人家中,生下儿子后,老妇人帮她把孩子送到乡下寄养,摩尔付了一笔钱。然后,她又去找那位银行家。摩尔与银行家一起生活了五年,育有两个孩子,生活平静。但银行家被一个商业伙伴骗走了大部分财产,忧愤成疾,最终去世。摩尔再次孤身一人,积蓄耗尽。
这一次,她真的走投无路了。在极度贫困中,她回到了那位老妇人那里,人到中年的摩尔失去依靠,容貌尚可的她被迫沦落为风尘女子,周旋在各色富商与绅士之间。年华老去、容颜衰败后,卖身再无法换取温饱,走投无路的摩尔踏上了偷窃之路,凭借机敏头脑、细致观察力,混迹伦敦街巷,专偷贵妇怀表、金银首饰、居家财物,在偷盗行当里摸爬滚打十二年,成了伦敦小偷圈子里小有名气的窃贼。她的偷窃生涯非常成功,积蓄一度增长到近七百英镑。但天网恢恢,她最终因为在伦敦一户人家偷窃布料被捕,送进了新门监狱——她出生的地方。
法庭判处摩尔死刑。在监狱里,面对死刑的威胁,她那套“偷窃是为了生存”的逻辑终于崩塌了。在牧师的感召下,她开始痛哭流涕地忏悔。这位善良的牧师实在不忍心,写信给首席大法官和内务大臣为她求情,死刑改判为流放美洲。就在等待流放期间,摩尔意外重逢了詹姆斯——他因为抢劫被捕。但詹姆斯的案子因证据不足,悬而未决,他自愿选择流放,只为和摩尔一起前往美洲,重新开始。
两人抵达弗吉尼亚后,摩尔得知母亲已经去世,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和一座种植园。她与亲兄弟所生的儿子汉弗莱已经长大成人,她找到了儿子,儿子友好的接待了她,并将她应得的那部分产业转交给了她。摩尔和詹姆斯在弗吉尼亚建立了自己的种植园,生活渐渐富裕起来。一年后,她的兄弟去世,摩尔终于向詹姆斯坦白了自己的全部过去。詹姆斯欣然接受了她的一切。两人携手度过了余生,在安宁与富足中老去。当摩尔快七十岁时,她和詹姆斯回到英国,度过了最后的岁月。小说结尾假意道出摩尔的悔过心理:“我们以真诚的忏悔,为我们曾经邪恶的生活赎罪。”
《摩尔・弗兰德斯》之所以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,并非因为其主题与思想有何特别之处,而是小说所体现的个人主义兴起背后深刻的社会变革。女主角是一名罪犯,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,并非所有人都能轻易获得成功,个人主义思潮大肆蔓延,犯罪行为也随之频发。
和《高老头》中的拉斯蒂涅、《红与黑》中的于连一样,摩尔・弗兰德斯也是现代个人主义的典型产物。她坚信自己理应追求最高的物质回报与社会地位,并不择手段去实现目标。摩尔的种种恶行与鲁滨逊的漂泊历险,根源都在于经济个人主义,这也让她与流浪汉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本质区别。流浪汉小说中的角色人物的冒险经历往往并非作品核心,而在于经历中的讽刺段子与喜剧桥段,人物本身的人生经历并无独立价值。
摩尔的诸多行为看似和流浪汉小说主角相似,却能让读者产生更深切的共情与代入感:作者与读者都会认真看待这个人物以及她遭遇的种种难题。这份严肃感,也体现在她犯罪所招致的风险之上。从文学层面来看,流浪汉小说的主角身处喜剧世界,总能侥幸躲过灾难与死亡的威胁;但笛福构建的虚构世界里,悲欢祸福都和现实一样真实可感。
中世纪时,人们相信贫穷并非耻辱,反而认为贫穷更有助于灵魂得救。但进入 16 世纪后,随着社会愈发推崇物质主义,人们的观念彻底反转:贫穷本身被视作耻辱,还被当成品行败坏、终将堕入地狱的佐证。笛福笔下的主人公全都秉持这种想法:他们宁愿偷窃,也不愿行乞。一旦放下这份属于 “经济人” 的执念,他们便会丧失自尊,也无法获得读者的理解。
认同经济个人主义的价值追求,也意味着人们对社会与法律产生了全新看法。当个体不再以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为立身之本,而是一心追逐个人目标、仅在强权法律的约束下有所收敛时,罪与非罪的界限才变得格外重要。这一点在《摩尔・弗兰德斯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笛福是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,他小说中的故事让人真假难辨,评论界公认笛福是 “一位顶尖的说谎大师,或许是有史以来最擅长虚构的人”,他开创了现代小说的基本形态:一个具体的人物,一段具体的经历,一种逼真的叙述。
他写的东西虽然是虚构的,但他一定要写得像新闻报道一样真。比如《瘟疫年纪事》,明明是他想象出来的,但他非要列出一堆死亡数据的表格,让人信以为真。在《摩尔·弗兰德斯》里,他详细描写了伦敦的街道、小酒馆、当铺、监狱的布局,就像真的是一部罪犯回忆录。
笛福的小说几乎都是第一人称中心化的叙述,所有场景都围绕主角展开,无论是鲁滨逊的荒岛回忆录,还是摩尔的晚年忏悔手记,笛福全部采用主角第一人称口吻写作,开篇刻意伪装成真人手稿,细节详实、口吻平实,让读者误以为在读真人自传,这种创作手法是笛福首创的小说包装逻辑,深刻影响后世自传体小说创作。
笛福的小说里充满了数字。在《摩尔·弗兰德斯》里,摩尔记得每一笔账:偷了一块表值多少钱,分手时索要多少“分手费”,种植园每年收益多少。这种“经济账本”式的描写,让每一个人物都充满了铜臭味,但恰恰是这个铜臭味,让18世纪英国的社会面貌无比鲜活。这种对物质细节的迷恋,一方面来自笛福的商人背景,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对”真实”的追求。他要把虚构的故事写得像新闻报道一样可信。这种写实精神,深刻影响了后来的现实主义小说传统。
在笛福之前,文学的主角通常是王公贵族、骑士王子。但笛福却把镜头对准了普通人,甚至是社会底层的人——水手、小偷、妓女、流放犯。他不去美化他们,也不去丑化他们,而是如实呈现他们的生存状态,记录他们的困境、欲望、奋斗与道德挣扎。摩尔·弗兰德斯是一个“罪人”,但笛福让她自己讲述自己的故事,让读者去理解她的动机、她的无奈、她的挣扎。这种对边缘人物的平视态度,在当时是非常前卫的。
笛福的小说常常打着“道德教化”的旗号,《摩尔·弗兰德斯》的序言,笛福口口声声这个故事是为了给读者提供道德教训。笛福在序言中写道:“书中所有恶行,最终都招致了不幸与恶果。”看起来是想要表达:恶行必有报应,犯罪终无善果。但整部小说的情节,却完全违背了这一立意。摩尔做了那么多坏事,最后却获得了幸福。这到底是道德的胜利,还是道德的讽刺?摩尔晚年忏悔度日,生活富足安稳,她的幸福完全建立在过往的犯罪经历之上。小说作者也从未设置情节,让她为了坚守道德而舍弃物质财富,以此检验忏悔的真心。情节走向与笛福标榜的道德说教,形成了彻底的对立。但这是这种强烈的对比与反讽,让读者读起来更加能感受到真实,笛福将道德判断的权力交给读者。这种暧昧性,使他的小说超越了简单的说教,具有了现代小说的复杂性。
聊完了小说,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作者——丹尼尔·笛福。我们对笛福的了解,往往停留在他那本代表作《鲁滨逊漂流记》。其实,《摩尔·弗兰德斯》未尝不是写他自己。他的一生,比他笔下的人物还要传奇。他早年经商,做过袜子、烟酒、砖瓦等各种生意,在那个充满机遇的时代,他一会儿暴富,一会儿破产。后面他又参与政论,他游走于不同党派之间,为不同的政治势力搜集情报,甚至曾经因为写政治讽刺小册子而入狱,被戴上枷锁示众,他晚年为了稿费才开始写小说,据说用过至少198个笔名,是个名副其实的“多面手”。
他写小说从不进行整体构思,而是分段仓促创造,写完之后不再修改。他认为,唯有额外付费,才值得对文稿进行润色删改。笛福的写作目标本就是高产、量产,他一年可以写上千页文稿,笛福对自己的文字向来不甚考究,也不在意外界的负面评价。他这种随性的创作态度,导致他的作品中的细节经不起推敲。但他这种简洁直白的文风,让他的小说更加通俗易懂,更易被大众接受,故事本身就有着十足的吸引力,读者一旦读起,便会沉浸其中,不读完绝不放下。
笛福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躲债,甚至最后就死在了躲债的寓所里。他本人的经历,就是一部“经济个人主义”的活教材。他不在乎什么名声,他在乎的是抓住机会。这种务实、精明、甚至有点冷酷的性格,完美地投射到了摩尔·弗兰德斯身上。
笛福的影响是深远的。他被誉为”英国小说之父”,在他之后,塞缪尔·理查逊写了《帕梅拉》,劳伦斯·斯特恩写了《项狄传》,英国小说进入了繁荣期。而狄更斯、萨克雷、乔治·艾略特等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,更是继承了笛福关注社会现实、描写普通人生活的传统。可以说,没有笛福,英国小说史就要重写。
《摩尔·弗兰德斯》在2015年被BBC评为“一百部英国最伟大小说”第30位。
沃尔特・司各特评论:“笛福塑造的摩尔这类女性角色真实自然,令读者忘记人物出自虚构;这本书将流浪汉传记与道德劝诫融为一体,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文学范式。”
伊恩·瓦特评论:“笛福聚焦孤立个体的写作视角,相较于中间数百年的主流文学,反而更贴近现代作家的人生观。当代读者从他的文字中读出了远超作者本意的内涵。”
在三百年后的今天,我们读《摩尔·弗兰德斯》,依然会感到一种强烈的共鸣。因为我们每个人,或多或少,都在面对自己的“生存困境”。我们或许没有摩尔那么极端的经历,但我们同样要在道德与利益之间权衡,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妥协,在尊严与生存之间抉择。摩尔的故事提醒我们:不要轻易去评判一个走投无路的人的选择,因为如果你没有经历过她的绝境,你就没有资格说她应该怎么做。
同时,摩尔的故事也让我们反思:一个健康的社会,不该逼迫普通人在生存与道德之间二选一。完善的保障、平等的机会,才能减少绝境催生的恶行。当一个女人只能通过婚姻来改变命运,当穷人只能通过犯罪来求得温饱,这个社会是不是出了问题?笛福没有直接回答这些问题,但他把这些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,三百年后依然有效。
最后,我想说的是,《摩尔·弗兰德斯》是一部关于“活着”的小说。它不讲宏大的理想,不讲高尚的情操,它讲的是一个底层女人如何用尽一切手段,在那个冰冷的世界里,顽强地、狡猾地、卑劣地、不屈地活下去。她的手段不光明,但她的生命力令人敬佩。她最终获得了财富和安宁,但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这就是“坏人有好报”。我们更会觉得,这是一个关于“幸存”的故事——一个人经历了所有的黑暗,最终走到了光明处。这光明或许不够纯粹,但足够真实。
正如小说结尾所写,摩尔和詹姆斯“以真诚的忏悔,度过了余生”。不管这忏悔是真是假,至少他们活了下来,并且活到了最后。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,这或许就是最大的胜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