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荒凉山庄》:狄更斯笔下的一场浓雾

大家好,今天我们来聊一部大部头小说——狄更斯的《荒凉山庄》。狄更斯的小说有很多啊,可能很多人更熟悉他的《双城记》《雾都孤儿》和《大卫·科波菲尔》。狄更斯肯定是读英国小说绕不开的作家,他有4部小说入选了“100部英国最伟大小说”这个榜单,分别是《荒凉山庄》《远大前程》《大卫·科波菲尔》和《董贝父子》。评论界一般普遍认为《荒凉山庄》是狄更斯最好的作品。

为什么说这本书是狄更斯最好的小说呢?从我的阅读感受来看,我觉得可以分三层:

第一层,是笔力。狄更斯写这部书的时候,刚四十出头,正值创作力的巅峰。读《荒凉山庄》,会明显感觉到作家那种雄健的笔力,像这种超过50万字的大部头,不是普通作家能够写出来的。例如小说一开头,狄更斯那段对伦敦浓雾的描写,我敢说大部分作家一辈子也写不出来。我就先给大家读一下这个精彩的段落:

“伦敦。米迦勒节开庭期刚刚落幕,大法官正端坐于林肯律师学院大厅之中。十一月的天气冷酷刺骨。街道泥泞遍地,仿佛洪荒洪水方才退去,若是撞见一头约莫四十英尺长的斑龙,如笨重蜥蜴般蹒跚爬上霍尔本山,也算不上稀奇。浓烟自烟囱顶端沉沉坠落,化作细密乌黑的雨丝,裹挟着鹅毛大雪一般的煤屑飘落 —— 世人或许会以为,太阳已然殒命,天地为之服丧。

泥潭里的犬只分辨不清轮廓,马匹也好不到哪儿去,泥浆一直溅到马眼罩上。路人彼此的雨伞互相碰撞,人人内心烦躁,在街角频频打滑。破晓以来(倘若这天也曾迎来白昼),成千上万的行人在这里滑倒踉跄,层层叠叠的淤泥不断堆积,牢牢粘在路面,如同复利一般越积越厚。

大雾弥漫四方。雾气顺着河流上游蔓延,缠绕青翠沙洲与草场;顺着下游翻滚,混着肮脏污秽,穿梭在林立船只之间,浸染这座庞大又污浊的城市河畔。雾气笼罩埃塞克斯沼泽,盘踞肯特郡高地;悄悄钻进运煤帆船的厨房船舱,铺散在大船甲板之上,萦绕在船索之间;垂落在驳船与小舟的船舷边。

年迈的格林威治养老老兵围坐在病房炉火旁咳喘,雾气钻进他们的双眼与喉咙;暴躁的船长关在狭小船舱里抽午后烟斗,雾气塞满烟杆与烟锅;甲板上瑟瑟发抖的小学徒,手脚被浓雾冻得生疼。行人站在桥上,趴在栏杆望向浓雾凝成的昏暗天幕,周身全是白雾,仿佛置身热气球上,悬浮在云海之间。

街道各处,煤气灯穿透雾气隐隐浮现,如同农夫与耕童在潮湿田野里望见朦胧的太阳。绝大多数店铺提前两小时点亮灯火,煤气灯好似也明白世事,模样憔悴倦怠,毫无生机。”

以上这段来自于我自己制作的中文译本,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我的个人网站下载。

第二层,是对底层人物的描写。狄更斯本身就出身寒微,他十二岁就进工厂做工,因此他对底层人物带有一种天然的共情,不是那种居高临下的怜悯,而是真的把这些人当人看。例如在《荒凉山庄》中,他写了贫民窟里一个叫“乔”的男孩。这个男孩不识字,没人疼,被人四处驱赶,但心地善良。

第三层,是狄更斯作品里那种独特的童话感、浪漫感和天真。我知道,很多人不喜欢狄更斯,说他的人物脸谱化、扁平化,好人特别好,坏人特别坏,很多角色都是服务剧情的“工具人”。我们不能用阅读现代小说的目光来要求狄更斯,因为狄更斯更多的是在写一种“道德寓言”。他的书有了一种童话般的纯粹,自带一种难得的天真和浪漫。这恰恰也是他的魅力所在,狄更斯的小说老少咸宜,小孩读到善恶分明,成人读到世道人心。

那么,《荒凉山庄》这本小说到底讲了什么?我想从三个角度来聊:第一,小说的两条故事线;第二,故事的主角到底是谁;第三,最核心的东西——小说的内核,到底是什么?

先说第一条故事线,也是全书的主线:贾迪斯遗产案,以及继承人理查德逐步迷失的悲剧人生。

这个案子叫“贾迪斯诉贾迪斯案”,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遗产继承官司,已经拖了好几十年。案子涉及一份混乱的遗嘱,好几拨继承人都觉得自己有资格分一杯羹。但是这个荒唐的官司一直没有终审、没有结果、没有尽头,只有无休止的拖延和诉讼费,和一群被消耗、被掏空的律师和当事人。理查德·卡斯顿,就是这个案子的继承人之一。

理查德刚出场的时候,是个什么样的年轻人呢?天真、热情、有朝气,对未来充满憧憬。他和表妹艾达被大法官安排,一起来到荒凉山庄,受监护人约翰·贾迪斯的照顾。贾迪斯早就看透了这场无止尽的官司,他反复告诫理查德:不要把人生寄托在这场官司上,找个正经事做,好好生活。

但理查德听不进去。他先是想当医生,拜了师,没坚持下来;后来又想当律师,进了律所,也没干长;再后来想去从军,同样半途而废。他为什么什么工作都干不长?因为他心里始终有一个执念:他觉得这桩官司迟早会有结果,他会得到属于他的那份遗产,然后过上体面的生活。他爱上了表妹艾达,想要娶她,想要给她一个安稳的未来。

大家有没有发现,理查德这个心态,其实特别像咱们生活中的一种人——总觉得“等以后怎么怎么样了,我就幸福了”,从而把当下的生活完全荒废掉。

理查德就这样,一步一步地迷失了。他开始借债,开始和监护人闹翻,开始变得焦躁、多疑、歇斯底里。他被狡猾的律师愚弄,被虚无的希望吊着,耗尽了健康,花光了钱财。他整个人被这桩官司吞噬了,他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,他变成了官司的附属品。最后,这个案子终于宣判了——律师们找到了一份关键的证据,理查德可以继承大部分财产。但讽刺的是,经过几十年的诉讼,遗产已经被昂贵的律师费消耗得一干二净,理查德什么都没得到,只剩下一副被掏空的躯壳。

最后一刻,理查德彻底醒悟了。他终于明白,自己耗尽青春、辜负爱人、荒废人生追逐的,从头到尾都是一场虚妄。但醒悟来得太晚,他的身体和精神早已彻底垮掉。临终前,他放下了所有执念,不再纠结遗产、不再怨恨命运,他坦然的对爱人和朋友道歉,他终于看透人生的真相:最珍贵的从来不是遥不可及的财富,而是被自己荒废的当下,是身边不离不弃的爱人。但人生最遗憾的就是,很多道理,醒悟即落幕。

这就是狄更斯写得最残忍的地方:真正毁掉一个人的,从来不是贫穷、不是苦难,而是不切实际的执念,是对未来虚妄的过度期待。

第二条故事线,是埃丝特的身世之谜。埃丝特是小说的叙述者之一,小说中有很多章节都叫“埃丝特自述”。她从小被严厉的教母抚养,教母告诉她:你的出生是一种耻辱,你不配拥有幸福。这种话听多了,埃丝特养成了一个极度自卑、极度隐忍的性格。她后来被恩人贾迪斯先生带到荒凉山庄当管家,照顾艾达,埃丝特做事勤勤恳恳,待人温柔,几乎是个“完美好人”的形象。

她不知道自己是谁,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哪里,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孤儿。随着故事推进,一个惊人的秘密被揭开了:原来,埃丝特是贵族夫人德洛克夫人的私生女。德洛克夫人是上流社会的贵妇,年轻时与一位叫霍顿的上尉相恋,生下了埃丝特。但因为门第关系,这段私情只能以分手告终,孩子也被姐姐秘密抱走了。后来霍顿上尉落魄了,穷困潦倒,最后孤独地死去。德洛克夫人则嫁给了年迈的莱斯特·德洛克爵士,过上了体面却空洞的贵族生活,但内心却始终背负着这个秘密。德洛克夫人一辈子都在保守这个秘密,活得像一具行尸走肉。

最终这个秘密被德洛克爵士的律师图金霍恩发现了。当德洛克夫人得知自己过去的隐私即将暴露,面临着身败名裂的危险,她选择了离家出走。最后,她死在情人霍顿上尉的墓前。

两条故事线交织下来,小说的隐喻已经很明显了:人生所有的荒芜,都是因为追逐错了东西。

好,故事聊完了,接下来我想聊一个更有意思的问题:《荒凉山庄》的主角,到底是谁?你肯定会说:埃丝特啊,小说不是以她为第一人称视角叙述的吗?书里有那么多章叫“埃丝特自述”,她不是主角谁是主角?

但你仔细读就会发现,埃丝特其实不是真正的主角,至少,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角。为什么?因为埃丝特这个人物,太“无我”了。你读她的自述,会发现她几乎从不谈论自己的欲望、自己的痛苦、自己的野心。她永远在照顾别人,永远在谦卑地退让,永远在说“我不配”。她更像是一个观察者,而不是一个主动推动故事的人。埃丝特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狄更斯本人——狄更斯通过她的眼睛来看这个世界,通过她的嘴巴来讲这个故事。所以埃丝特是叙述者,是狄更斯“道德理想”的化身,但她不是一个有血有肉、有缺陷有挣扎的人。

那约翰·贾迪斯呢?他是荒凉山庄的主人,是埃丝特、理查德、艾达的监护人,善良、慷慨、正直,最后甚至成全了埃丝特和伍德考特医生的婚姻。但他同样是一个理想化的、符号化的“伟光正”式人物。但说实话,他和埃丝特一样,都太完美了,完美到让人觉得不真实。

那么,这部小说真正的主角是谁呢?我认为,真正的主角是那些形形色色的配角。狄更斯几乎在每个章节,都会浓墨重彩地刻画一个“怪人”,他们鲜活的形象让人印象深刻。

比如斯金波尔,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。他是贾迪斯的朋友,一个自称“孩子气”的中年男人。他整天游手好闲,以“我不懂钱是什么东西”为借口,心安理得地蹭吃蹭喝,让别人为他的账单买单。他用天真和艺术气质包装自己的自私。你读他的时候,会又好气又好笑——因为这种人,咱们身边也有,对不对?那些永远长不大的“巨婴”,那些把“我不懂世俗”挂在嘴边、实则榨取别人的人。

比如杰利比太太,一个热衷于海外慈善的女人。她整天忙着非洲的慈善事业,却完全忽视了自己的家庭。她的孩子脏兮兮的,家里乱糟糟的,丈夫破产了她也不管。她的慈善,是一种表演,是一种自我感动,是对身边真实苦难的逃避。这种人,咱们身边也有——那些在朋友圈里转发公益链接、却对身边的亲人恶语相向。

再比如老特维德罗普,一个沉迷于自己仪态的老头。他永远在讲究自己的风度、姿态、礼仪,整天把自己收拾的油光水滑。他自己下馆子吃大餐,让儿子啃干面包;他自己住豪华的房间,让儿子住在简陋的阁楼;他自己整天闲逛,让儿子做舞蹈老师辛苦挣钱。他把所有的体面留给自己,把所有的苦难留给家人。

你发现没有?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:他们都是自私自利的,只是他们自私的方式各不相同。斯金波尔是用天真包装自私,杰利比太太是用慈善包装自私,老特维德罗普是用优雅包装自私。狄更斯写这些人,不是在写脸谱化的坏人,他是在写自私的样例。让我们看清楚:自私可以有多少种变形,可以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。

聊到这里,大家应该彻底明白这本书的内核了。它根本不是讲一个简单的遗产案的故事,它讲的是永恒的人性困境,是每一个时代、每一个普通人都会陷入的人生陷阱。《荒凉山庄》最核心的东西,我用一句话概括就是:人生追求的虚妄,以及对当下生活的忽略。

我们可以简单盘点书中悲剧人物的共性:没有一个人是被命运打倒的,他们都是被自己的执念毁掉的。理查德执着于虚无的遗产,荒废青春、辜负爱人、耗尽生命,最后落得一场空;还有格里德利,一个因为打官司而倾家荡产的人。他本来是一个体面的乡绅,结果被卷进官司之后,变得越来越偏执、越来越疯狂,最后也走向了毁灭;还有弗莱特小姐,她一辈子耗在官司上,从一个年轻姑娘变成了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太婆。她在出租屋养了很多小鸟,给它们取名叫“希望”“快乐”“青春”“宁静”“生命”——但她把这些小鸟都关在笼子里。这个意象太戳人了:她以为自己在饲养希望,实际上是她自己被希望关在笼子里,关了一辈子。

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:他们都把希望押在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上,然后错过了真正的生活。狄更斯真正要批判的正是人心中那种“好日子还在后面”的执念。他想告诉我们的是——生活不在别处,生活就在当下。那些你正在忽略的、正在嫌弃的、正在过的当下的日子,才是你真正拥有的东西。

所以你看,《荒凉山庄》表面上是一个关于遗产官司的故事,是一个关于身世之谜的故事,但它真正想说的是:我们如何在“追求”和“安稳”之间找到一种平衡?这才是我认为这本小说最有意义的地方,它让你在读别人的故事同时,忍不住反思自己——我是不是也在追求一些虚妄的东西?我是不是也在忽略眼前的生活?我们总是在说:“等考上大学就好了”“等找到工作就好了”“等买了房就好了”“等孩子大了就好了”……我们总是把幸福押在一个未来的节点上,却忽略了当下这一刻,才是我们真正拥有的全部。